
在搬进这个家的前不久,我和老狼刚刚结束了长达七年各自独立的生活――我在美国上学工作,他一直在北京。虽然我们从高中时就在一起,但经过这几年的各自为营,从生活细节到审美观点都有了新的差异――例如刚回来那几天,在他租的那个房间里,那盏被明黄硬纸罩住的灯就让我十分耿耿于怀:明黄,生硬强烈的广告色,放在家里实在是不好看,这可和你想象中的“温暖效果”大相径庭……最后那灯罩终于被我以软磨硬泡的方式从天花板上颠覆下来。
那之后,我们抱着“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小差异”的决心,开始了有关各种生活偏好的有意识无意识的磨合。而第一件真正的磨合工程竟是购置新家这样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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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之不食人间烟火
看着他在 购房合同上签字的一刹那,我竟有点于心不忍:这样一个天性自由、高兴起来一脸孩子神情的人,就要背上成为一个“业主”的包袱了,要踏下心来,要负责任,抬脚移居云南甚至西班牙这样的梦想似乎在瞬间变得很远…… 于是就暗下决心:一定要让这个家无比美好舒适,让他在家里真正感到放松快乐,一如既往。

打开小女人的记事本,我把 装修这件事大包大揽下来:从设计图到做工,从墙漆浴缸到门把手,开始事无巨细地规划和操作。 好在因为自己喜欢琢磨细节,一直十分享受这个过程。但也因而越发觉出了两人的区别――对老狼来说, 偶尔即兴憧憬一番未来的家还可以,但夜以继日地关注那些有关装修的琐碎事务却让他头大。这样也好――他可以保持美美的闲云野鹤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而我日益被货比三家的讨价还价锻炼成为一个“悍妇”的同时,倒乐得能够完整实现自己的设计想法。

平心而论,在能帮上忙的时候,他的态度还是很诚恳的――记忆中好像有一个月的时间,老狼几乎每天都背着内置数千元至上万元的小包(不知那些地方是不是终于可以刷卡了),陪我游荡于各 家装市场和家居商店,埋头挑这选那,直到商场奏响送宾曲。现在一听到Kenny G.的《回家》,我们两人就会条件反射地想起那艰苦卓绝的 装修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