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全装修房投诉上升 花大钱买来烦心事

时间:2009-07-06 17:39来源: 作者: 点击:
全装修房投诉上升 花大钱买来烦心事
  

  上周,上海市消保委公布的关于上海市全装修房的调查报告表明,2007年全装修房的投诉是2006年的2.4倍!三成消费者对全装修房的工程质量很不满意。那么到底是哪些问题引来消费者的不满?本报记者予以详细调查。

  投诉者:王小姐

  反映问题:厨房和卫生间水管漏水


  去年6月10日,王小姐花了90多万元购买了一套位于普陀区古浪路55弄祥和古浪的全装修房,这个价钱比当时同地区的毛坯房每个平方贵了一千多元。

  “看房时,我没有闻到任何油漆味,只是发现地板上有一层厚厚的积灰。”王小姐回忆道。当时,销售方上海祥和古浪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售楼人员告诉她。地板上有积灰是因为该全装修房是整幢大楼中最晚出售的一套,已空置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时间放得长么房间里面就没有异味了呀,有点灰怕啥,环保呀。”

  王小姐觉得这个解释可以接受,于是拍板买下了这套全装修房。不久,她和家人着手打扫房间准备入住。扫除地板上的灰尘后,王小姐发现,客厅各处地板色度深浅不一,有很明显的色差。王小姐立即向开发商投诉了此事,但迟迟未得到回音。

  哪知地板出现色差仅仅只是“序曲”,各种装修问题接踵而至,简直令王小姐应接不暇:油烟机一起动就发出隆隆的响声,地板铺装不平整,厨房和卫生间铺设的水管漏水,导致餐厅顶部发霉起泡而卫生间墙面发霉……去年9月,台风的来袭不但使阳台墙面严重“破相”,而且还使靠近阳台的客厅地板发霉、变黑。

  在王小姐的一再要求下,今年年初,物业公司人员最终上门维修了墙面。王小姐希望,物业公司要么用同样色彩、规格的地板来替换毁损的地板,要么就赔偿她的损失,但遭到物业公司的拒绝。对于这一案例,市消保委已多次调解,但此事至今仍未能得到满意的解决。

  投诉者:叶先生

  反映问题:卫生间渗水、维修滞后


  读者叶先生购买的全装修房也同样存在装修问题。2006年9月,他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预售合同,购买位于环林东路270弄樱桃苑的一套全装修房。去年4月,叶先生入住该房。一个多月后,地板因卫生间渗水而发霉。经过他的多番催促以及市消保委的调解,折腾了大半年,物业公司最后派人为他撬开了家中毁损的地板,并配好与原来相符的地板来重新铺设。“一年来,小毛小病不断,门上的洞啊、纱窗坏掉啊,一直在修,没停过。”

  投诉者:潘女士

  反映问题:地板里飞出了虫子

  一个多月前,本报报道的精装修楼盘世茂滨江的住房内飞出咬人小虫,让业主、租户饱受其苦。“我哪能也不会想到,介大品牌的精装修房子地板也会出问题。现在哪能办?总不见得叫阿拉拿屋里所有的地板都撬掉咯?”当时,业主潘女士向记者抱怨,决定再也不相信任何品牌的全装修房了。

  近日记者再次致电业主潘女士,她告诉记者:“地板撬开来,弄得来一塌糊涂。撒了杀虫剂和杀虫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找了专家鉴定虫子是从木材中产生,并对木头中的飞虫和虫卵进行了杀虫处理。“现在是已经没有虫子再从木头里面飞出来。但是,天气这么寒冷,就算有虫子也未必会飞出来。所以,虫子会不会在今年四五月份再次飞出,这还很难说。如果虫子再次出现,我肯定还要再去找物业公司投诉。”潘女士还是很郁闷。

  三方责任人:互相“踢皮球”

  开发商、装潢公司、物业等互相推诿,不及时解决问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记者采访中发现,开发商收了房款,拍拍屁股走人;物业接手后面对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也很头疼。既没有很多钱用于维修,却要承担消费者直接的怨气。

  至于装潢公司,他们也有苦经:开发商要求我买他指定的材料,结果这些材料出现问题还要我买单,凭什么啊?像王小姐家里安装的那一台油烟机就是台“杂牌油烟机”,既没有合格证也没有保修卡,能够找到的只有该油烟机的生产厂家联系电话而已,而且这个电话也无人接听,这里面的猫腻谁也搞不清。

  消费者:打落牙齿肚里吞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面对房产商的强势、物业管理的不作为、装潢公司的踢皮球,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一位李姓先生在看到相关日报的报道后向本报记者诉苦:当时他为了装修房地板不平、踩上去有异响的事三番五次与相关方面交涉。由于交涉不成,他最后愤然诉诸法庭。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最后法院虽然支持了他的起诉,但是只判决房产商赔偿千余元。他算了算,前后花去的人力、物力何止几千元,想想实在得不偿失。他叹息道:“全装修房维权,难啊!”

  根据消保委的报告,大部分投诉到他们那里的投诉都得到相对妥善的解决。但不能否认,消保委毕竟也是一个民间组织,他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更多的关于全装修房的纠纷至今没有一个好的解决方法。事实上,记者采访到的许多全装修房业主或多或少都对自己的全装修房有意见,但最后选择的还是不了了之,打落牙齿往肚里吞。

  购买全装修房3大提醒

  消费者买房一生中也碰不到几次,所以他们在购买全装修房时也容易“上当”,走入误区。这里面需要有三点提醒。

  误区1 先签后验房

  消费者听任开发商摆布,同意“先签合同后验房”。某些大型房产公司利用其优势地位以及专业知识,通常会以“行业惯例”作为借口,公然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提醒1 先验后签约

  消费者应享有知情权,消保委人士指出,消费者应坚持“先验后签”,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先验房、后交接。否则所谓的行业惯例只是霸王做法。

  误区2 只要房子发票

  消费者购买全装修房后要了房子的发票,却往往忽略向开发商索取家电发票或保修凭证。许多开发商将家电保修等售后服务事宜交由物业来统一负责。在家电出现故障时,消费者往往会去找物业公司“算帐”,但却得不到优质的维修服务。

  提醒2 家电发票都得要

  消保委人士指出,消费者可直接向开发商索要发票,开发商实在提供不了的,消费者应要求其出具相关证明,并索要家电保修卡。此外,还要关注发票上注明的家电采购日期,对自己实际能够享受的保修期限做到“心中有数”。
  误区3 找错投诉对象

  消费者不明确全装修房的首要责任人。发现装修问题后,只把责任归到物业头上。物业公司接到投诉往往会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要么帮消费者妥善解决到满意为止,要么完全不加理会,既不上门也不修理。

  提醒3 捉牢开发商

  开发商是全装修房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保证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责任。市消保委人士指出,在签定”合同附件“时应明确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避免开发商到时“赖帐”。

  记者视点

  全装修房的质量为何难以监管?

  消保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应该是全装修房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保证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责任。上海应当发展第三方验房机构,在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独立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发挥其检测、监督全装修房质量的作用。

  造成目前的混乱情况主要原因之一是没有一个“全装修房”建设的强制标准。自从国家建设部推出“大力推广四新技术,打造节能省地型住宅”政策以来,对于全装修房的质量问题、验收标准等,没有跟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只有建设部出台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这个《导则》是一个参考性规范意见,不具有强制性规范的法律效力,对开发商的不规范经营没有约束力。

  因此,在这几年当中,除了一些注重自身品牌,讲求企业责任的开发商能参照《导则》进行全装修房建设之外,大多数开发商都在装修环节上不重视装修质量,甚至有少数开发商一方面向装修工程商拼命压价,向材料供应商拼命压价,一方面还以“豪华全装修”名目抬高房价,统吃了其中的利润,导致装修工程质量及所用装修材料质量参差不齐,质量问题屡见不鲜,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小贴士:

  买全装修房眼睛睁睁大

  ●买试点房

  选择上海住宅发展局推荐并发布在网络上的试点项目全装修商品房,“非试点”的质量则难以保证。

  ●别含糊

  合同中尽量写详细,装修标准或质量违约,应明确落实由开发商或是装修方负责维修、赔偿。

  ●别偷懒

  验收时应对照合同对装修部分设施的品牌、型号、质量、标准逐一进行检查和试用。

顶一下
(275)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相关资讯 更多>>
红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