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华凌市场的一地板经销商为自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向工商部门交纳了5000元罚款。
据乌市工商局商标监管处办案人员介绍,近日,他们在乌市开展了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未经授权,商家就违法使用奥运标志的侵权行为。在检查中,他们接到群众举报,4月29日和30日,在华凌市场从事地板销售的一商家,未经奥林匹克“五环”标志持有人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北京奥组委授权,就散发了带有“五环”标志和“beijing2008”标志的广告宣传单2500张。工商部门经过调查,认定情况属实。
近日,工商部门对该地板经销商做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和罚款5000元的处理。
市工商局商标监管处处长杨军介绍,还有一家北京的公司在未经北京奥组委授权的情况下,就擅自在乌鲁木齐一家书店设立2008年奥运金砖销售点,他们依法对该销售点予以取缔,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各区分局还有一些相关奥运标志侵权案件正在调查。
杨军说,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也是商标专用权的一部分,受商标法的保护。其标志包括,五环图、旗帜、格言、徽记、会歌、吉祥物、口号等。”
杨军表示,下一步将针对侵权奥运商品的行为进行整治。正规奥运商品销售店都必须有奥运特许商品销售证书,市民若发现商家有违规行为,可拨打2817198进行举报。
据了解,目前,经过北京奥组委授权的新疆区域级特许零售商只有新疆好家庭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一家。该公司在全疆共有20多家经过授权的加盟店和自营店。而王府井和汇嘉时代两家商场经过授权,可在商场内经营奥运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