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装饰装修行业规范、诚信和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和谐消费”的观念,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和企业诚信形象,我们共同发起成立市装饰装修行业诚信联盟,并公示如下:
第一条: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行规行约;
第二条:提倡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竞争,不欺行霸市,强迫交易,不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提倡以合同形式明确装饰装修企业与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商业纠纷的发生;
第四条: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价格,合理收费,按质论价;
第五条:禁止以不实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质监总局强制施行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大力倡导和推广使用绿色环保材料;
第七条:不以次充好,不缺斤少两,保证产品质量,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八条: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客户投诉,服从调解或仲裁。
本公约自发布即日起正式生效,发起单位将自觉遵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供宝贵意见和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