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之后,如果公司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为100多名工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那么公司每月要为每名工人多支出300余元。一年下来,公司在一名工人身上多支出的费用会有将近4000元。对于这个拥有100多名工人的企业来说,一年就将多支出约40万元。而40万元相当于这家企业一年净利润的80%。
利润的大幅“跳水”将让这家民营企业背负沉重的生存压力。
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将近两个月了。对于家居行业而言,不少企业在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而拍手称快,因为这一法规加强了市场环境的公平性,那些喜欢钻法律空子的不规范的家居企业再也无法依靠低价竞争来挤占那些守规则的家居企业的生存空间了。
不过与此同时,一些依靠廉价劳动力来降低产品成本,赚取利润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将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原本就已经十分微薄的利润将由于人工成本的提升而被迫“缩水”。
面对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和被打了“折扣”的利润,家居企业如何调整自己的经营模式,在压力之下谋求更大的生存空间?家居行业的发展趋势是否会因此而改变前进轨迹?对于消费者来说,企业为了生存而“涨价”可以被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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