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污染物熏晕一家人
沈河区胡女士2002年购买新房后,请一家装修公司进行整体装修。入住后,胡女士发现室内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让她和家人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头晕、胸闷、呼吸困难、过敏等症状。
经检测,新房内空气中甲醛、二甲苯等污染物都超过国家标准20多倍。胡女士与家装公司反复协商,多次对居室进行整改重装,并请专业公司进行室内空气治理,室内环境才勉强符合居住条件。
案例二 装修污染获赔7.8万
皇姑区林先生2004年购买了一栋精装独体别墅。入住后,觉得屋内的气味非常刺鼻。经检测,屋内的甲醛等有毒物质超标近7倍。
最终装修公司承认产生异味的原因是装修材料所致。经调解,装饰公司对林先生赔偿材料及租房费7.8万元。
案例三 住一年怀上畸形儿
东陵区张先生和子艾女士结婚后住了由一家公司包工包料装修后的新房。入住后,张先生夫妇感觉室内气味有些呛人,时常觉得呼吸困难、头晕、口干舌燥、手臂、腿、脖子等多处部位还莫名其妙地出现小疹子。一年后,艾女士怀孕,发现胎儿先天畸形,在怀孕4个月后进行了人工流产。
张先生委托检测公司对新房主卧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新房主卧甲醛含量超过国家标准4倍。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张先生夫妇将该装修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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