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土地使用费有调整 新等别从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09-05-05 07:49来源: 作者:王日晨 点击:
昨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新规定,调整部分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但征收等别对应的收费标准保持不变,新等别从5月1日起施行
    昨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新规定,调整部分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但征收等别对应的收费标准保持不变,新等别从5月1日起施行。记者对比新旧文件发现,广东省包括广州市各区在内对应的等别没有调整。

  《通知》要求,从今年5月1日(含)起,各地依法获得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均统一按照新等别计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红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