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国提出了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同时改造80万户林区、垦区和煤矿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为实现上述保障目标,中央财政安排了493亿元补助资金。
齐骥指出,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各级政府也应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资金也应重点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专家估算,今年全年,各级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将达2000亿元。
同时,为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住房公积金数千亿元的闲置资金也将被调动起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该部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筹划将一部分闲置的公积金用于支持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的试点工作。试点方案将很快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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